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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技工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

更新时间  2020-01-30 17:36:23 深圳市携创高级技工学校 阅读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技工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


各技工院校:

1月23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特别重大)响应。为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开展分类、科学、有力的防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治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各技工院校要立即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从数据统计、对外联络、假期值守、安全消杀、返乡师生管理、隔离防护部署、物资准备、防疫宣传教育、舆情应对等多方面全力做好防控工作。

二、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疾控机构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完善医校协作机制,明确学校所在地的定点医院。一旦发现有报告返校前14天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或一旦在校内医学观察对象发现异常情况,马上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防预部门尽快处置,相关信息报上级行政部门,同时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对符合密切接触者判断标准的师生,由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隔离和医学观察。

三、要加强教育预防,及时掌控疫情。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学会疫情防控方法。通过各种灵活有效途径,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同时关注疫情防控进展和政府防控部署落实自身的健康监测。对顶岗实习留深学生,要通过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

四、要摸清底数,分类防控。

一是各学校摸查统计教职工(含教师、职工、临聘人员、物管人员、厨工,住在校园内的人员等,以下同)和学生假期动向,建立名册,对现在或途径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到过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现已返深、与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的人员有接触等重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和指导,及时跟进全体人员行踪和身体健康状态。

对现在或途径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还没返深的教职工和学生,请其推迟返深时间,务必不要提前返深或回校。

对到过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现已返深、以及假期接触过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人员的教职工,请其严格居家隔离,自行进行医学观察。

对到过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现已返校、以及假期接触过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人员的在校学生,集中安排在校内严格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医学观察时间为离开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之日,或与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人员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满14天。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本人及集中医学观察的室友未出现异常症状(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解除医学观察、如室友出现异常症状,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适当延长医学观察期。

二是及时报告信息。学校要安排专人每天了解掌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动向,建立名册,按时按要求上报。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建立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对居家医学观察和在校内集中医学观察的情况做好记录,每天汇总情况后,报告给当地疾控机构等,并逐级报告。

三是要向教职工、学生开展正面引导,教育动员大家积极配合,主动报告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旅行居住史、与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来粤人员接触史,刻意隐瞒的将按规定迫究责任。督促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做好自身的医学观察和报告。

五、要视情推迟开学。各技工院校要根据当前疫情发展态势,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合理安排开学时间,做好延迟开学准备工作,制订学生分期分批返校工作预案,任何人不得提前返校。

六、要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对进出校园的每一名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实行严格的健康检查措施,进入校园后要求必须佩戴口罩和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对从校园外运输入校园的物资,要采取必要的卫生消毒处置措施。加强对进入校园人员车辆的管控,发现可疑车辆,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全面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安全防范措施提升一个等级,对校园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立即报告,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安保人员个人防护,为安保人员配备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确保安保人员安全。

七、停止校内外培训、研讨、研学等聚集性教育教学活动,严禁举办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学生顶岗实习原则上推迟到开学以后,充分尊重企业、学校、家长意见,做好实习学生分类,对目前在湖北和途径湖北人员、有病患接触史人员、有疑似症状人员不得返深参加实习,督促企业做好返回人员观察监测工作,确保实习环境安全。

八、要科学储备物资和后勤保障工作。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增加校园医生和护理人员的力量配备,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医用口罩、体温计、防护服、药品),消毒用品(消毒水、漂白粉、医用酒精等),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而无备。

九、尽快设立数量充足的观察备用宿舍,配齐所需的生活用品。校内集中观察要求:观察人员应由学校指定专职医护人员,实施每天早晚各1次体温监测,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体温>37.3℃)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应立即戴上医用口罩;学校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出现明显症状送院治疗后,集中医学观察的环境应及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隔离场所应独立于人群密集场所,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被隔离者尽量单人单间,房间内设卫生间。隔离房间内产生的废弃物,均按感染性废物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其它物品必须经过消毒后才能移出离区。被隔离者须戴医用口罩,禁止离开房间和相互探访。被隔离人员原则上不得探视,若必须探视,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使用空调系统。

十、要加强舆情引导。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信息发布纪律,学校病例发布必须逐级上报审核,最后由省卫健委统一对外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发布疫情信息。同时,要加强校园网、0Q群、微信群等网络舆情管控,及时封堵有害、错误信息,严防恶意妙作、搞爆炸新闻和博眼球,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和散步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要在春季学期开学前,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全面消杀,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技工院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附件:1、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及初高级中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2、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消毒、集中隔离消毒和病例家居终末消毒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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