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
深圳市选拔赛健康照护(国赛)项目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发现和培养更多优秀技能人才参与大赛角逐,通过大赛激励广大学生、职工崇尚技能、勤学苦练、争创一流、求实奉献,促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提质增量,努力推动争创深圳质量新优势。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深圳市携创高级技工学校
指导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二)竞赛组织架构
为加强本次选拔赛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深圳市选拔赛组织委员会(下称组委会)领导下,按照组委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要求,成立健康照护(国赛)项目执委会,负责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后勤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执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伊俊宏(深圳市携创高级技工学校 党委书记 校长)
副主任:黄荣生 范鹏 刘新江 孙盛宝
成 员:陈浩 韩波 王丹平 张静 陈云 沈育菊 罗媛园
执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携创高级技工学校教务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塘坑社区新塘路138号。联系方式:陈老师 0755-28689211。
执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专家裁判组、赛务组、申诉受理组、设备及后勤保障组。
三、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
健康照护(国赛)。
(二)竞赛标准
以本项目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技术文件为参照依据,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由执委会组织专家制定技术文件另行公布。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条件
2007年 1 月 1 日以前出生、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深圳市户籍或在深圳市有关院校、企业学习、工作满 1 年的人员可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不再报名参赛。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愿代表深圳参加广东省选拔赛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名,每个单位限推荐2名选手参赛。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3日。
(三)报名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深圳市选拔赛健康照护(国赛)项目选手报名表》(附件1);
2.参赛选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报名方式
请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前将报名材料:选手报名表扫描件(盖章)和word版本材料、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执委会指定邮箱 1978781835 @qq.com,纸质版报名材料邮寄至执委会办公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塘坑社区新塘路138号。联系方式:罗老师,0755-28689211。
(五)资格审核
1.选手参赛资格审核由执委会赛务组于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并电话通知确认。
2.参赛选手资格审核通过后其参赛资格才正式生效。
五、竞赛安排
报名结束后由各项目承办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并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
本选拔赛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由竞赛承办单位颁发证书。
(二)奖金
获奖选手由竞赛承办单位颁发奖金。具体为:第1名:3000元;第2名:2000元;第3名:1000元。
(三)推荐参加广东省选拔赛
赛后按本选拔赛名次推荐选手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第1名为正选选手,第2至3名为备选选手。
七、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向执委会申诉受理组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受理组提出,技术问题由裁判长与裁判员共同商议解决;非技术问题由组委会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裁决。
(三)组委会办公室对违规行为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与执委会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八、其他
(一)所有选手、工作人员参加比赛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校园或企业最新防疫政策,按规定提前报备并主动配合检查。
(二)各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三)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深圳市选拔赛组委会。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深圳市选拔赛健康照护(国赛)选手报名表
领队/教练: 联系方式:
选手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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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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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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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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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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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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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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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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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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